昨天很疲倦,一天就只盼着回家。莎拉邀请我们年级所有的女生来家里看电影,我只想溜走,逃到自己的房间里去睡觉。说实话,我下楼的时候觉得特别尴尬,我都替她们无聊,那样的三个人坐在沙发上,谁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莎拉笑着不停地提起新话题,我知道她是真的特开心,因为她觉得别人都特开心,实际上没有人和她的感觉一样。
这三个月,我在这里,就是“学校—家”或者“学校—体育馆—家”。对了,还有星期天去教堂。这是得梅因,可我却过着一种小镇生活。前两天去可拉家里玩,这才发现原来“外面的”世界有多丰富。她父母都是德雷克大学的美术老师,家里全都是几千年前的陶罐子。可拉开车带我去市中心,星期四的晚上那里没有一个人。我们去了美术馆,去了那些漂亮的公园,经过了许多一百多年前的古典的、童话中的房子,一路上听歌唱歌……最令我开心的是:没有上帝。
可拉开车送我回家,当她看到我家的房子时打了个寒战:“天,果然是基督教家庭!”
“你怎么看出来的?”我问。
“国旗,”可拉指着门口高高飘扬的美国国旗说,“还有……全白的房子,真可怕。”
在她说这话之前,我从没有感到过可怕——只是无聊,但是谈不上可怕。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没有对比罢了。一旦有了对比,就会突然看见了许多以前因为习惯而忽略掉了的东西。
就连莎拉的姑姑都很不解地摇着头对我说:“我不明白你,我只知道就算是我,也没法在一个基督教学校里呆这么长时间的。”
我在心里想:我更佩服我自己,竟然能跟莎拉这样的人同车同学校并且共同生活这么长时间!
莎拉让我想到灰姑娘的妹妹。她或许没那么恶毒,但是她表现出来的就是那个样子。她从来都不高兴,但是有些时候她会奇怪地冒出那种幻想,认为别人跟她在一起都特开心,于是她感觉非常受宠,会哈哈大笑,讲一些一点也不好笑的笑话把自己笑得肥肉乱颤。她不会注意到别人——别人正在苦笑。
过多地描写她并没有用,因为谁都清楚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只有我们年级的那些个天天捧着《圣经》的女孩才会勉强坐进她的车(因为上帝说:要爱人)。于是,莎拉就“可爱”地笑着,说:“她们是我最好的朋友!”除了她,谁都知道这是自欺欺人。
莎拉是个虔诚的基督徒。虽然她不好玩,但是上帝也没说要让你有好朋友,让你好玩。上帝说你得爱他,你得按他的标准做事——不管你对别人多不好,你只要爱别人就行了。所以莎拉完全符合。在《圣经》中,爱别人不代表你得对别人好,上帝说他爱所有人,但是他还是“无能为力地”把不是基督徒的人扔下地狱。
上帝说,基督徒要过一种counterculture(与文化对峙)的生活(就是与这个世界对着干)。放在那个时代是争取自由,放在现在是限制自由。莎拉太符合了。她才不管别人怎么想她呢,她就是那个样子,而且在她身边的人必须变成她喜欢的样子。她喜欢控制人,但是她说她爱人,她爱人的方式不同,因为她是以上帝的标准在爱人。
晴朗的天气,莎拉锁住窗户开车。因为我想开窗户,所以她每次一进车第一件事就是锁窗户。她虽然这样做了,但是她爱我,用上帝的标准爱我。尽管她对我那么不好,但是她爱我。上帝可以把他爱但是不爱他的人扔下地狱,为什么莎拉不能非常爱我,但是天天压迫我呢?
她突然皱着眉头哼了一声:“摩门教,哼。”
我向窗外望去,看见两个穿着西服的男生,背着书包穿着运动鞋在路边行走。
“他们为什么穿西服?”我问。
“摩门教徒,”莎拉厌恶地说,“他们喜欢一家一户地敲门去宣传他们笃信不疑的东西。愚蠢。”
“基督教徒也经常出去宣传基督教啊。”我有些惊讶地说。
“那不一样,”莎拉说,“他们的教义一点道理都没有,说的都是些什么啊,都没人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