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的这些阶段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儿童的道德认识是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过程。他律道德阶段的儿童是根据外在的道德法则进行判断,他们只注意行动的外部结果,不考虑行为的动机,他们的是非标准取决于是否服从面人的命令或规定。这是一种受自身之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后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已能从客观动机出发,用平等或不平等、公道或不公道等新的标准来判断是非,这是一种为儿童自身已具有的主观的价值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属于自律水平的道德。皮亚杰认为只有达到了这个水平,儿童才算有了真正的道德。
第四阶段:公正阶段(11~12岁以后)。
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皮亚杰认为,当可逆的道德观念从利他主义角度去考虑时,就产生了关于公正的观念。公正观念不是一种判断是或非的单纯的规则关系,而是一种出于关心与同情的真正的道德关系。也就是说,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规则去判断,在依据规则判断时隐含考虑到同伴的一些具体情况,从关心和同情出发去判断。皮亚杰认为公正观念是一种高级的平等关系,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能够从内部对儿童的道德判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主要著作
《儿童的语言和思想》
《儿童的判断和推理》
《儿童关于世界的概念》
《儿童的物理因果概念》
《儿童的道德判断》
《儿童智慧的起源》
《儿童现实概念的构成》
《儿童符号的形成》
《智慧心理学》
《从儿童到青年逻辑思维的发展》
《儿童逻辑思维的早期形成》
《发生认识论导论》
《发生认识论原理》
《结构主义》
新皮亚杰主义的简述
皮亚杰的理论产生于20年代,到50年代已完全成熟,并风行于全世界。很多儿童心理学工作者对皮亚杰理论进行了研究,并对他的实验进行了重复性的检验。据估计,仅仅关于“守恒”一项内容的重复,验证实验就达3000次以上。这种情况就使得皮亚杰理论有了新的进展。
促使皮亚杰理论获得新的进展的主要原因及其表现有三个,这三个均可成为新皮亚杰主义。
(一)对皮亚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果进行修订,是促使皮亚杰理论发展的第一原因
目前,西方儿童认知发展理论的一个新趋势,就是对皮亚杰儿童发展阶段理论的两种质疑。
一是近年来,在西方认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中,越来越多的人提出,儿童认知能力的发展并不是以皮亚杰的年龄阶段论所描述的那种“全或无”的形式进行的。他们通过实验发现,许多重要的认知能力在儿童十分年幼时就已经存在,只是程度有限,这些能力将随着个体知识和经验的增长,一直发展到成年期。心理学家们提出这种批评是以下面观点为依据的:(1)认为皮亚杰发展阶段论的事实根据不足。传统的皮亚杰理论认为,幼儿缺乏某种认知能力,这种结论是依据非常有限的实验结果而推导出来的。但现已有科学研究表明,在比较复杂的课题任务中,各种认知结构的相互作用和动力变化常使某些重要的认知能力时而表现时而隐蔽,因此,仅通过少量的实验,就来概括儿童的认知能力,根据不够充分。(2)认为皮亚杰的实验过于困难,不适合年幼儿童去做,因而不能挖掘表现出幼儿的应有能力。最近的研究结果已表明,如果研究者能设计出难度适当的课题任务,如果事先引入训练程序,再做皮亚杰的实验时,年幼儿童就能表现出原认为缺乏的认知能力。
二是提出成人思维发展的模式。威廉·佩里(William Perry)等人,对皮亚杰的将15岁定为思维成熟期的理论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15岁不一定是思维发展的成熟年龄,形式运算思维也不是思维发展的最后阶段。佩里把大学生的思维概括为如下三种水平:(1)二元论(dualism)水平;(2)相对论(relativism)水平;(3)约定性(commitment)水平。第一章提到的里格,他明确地提出辩证运算是思维发展的第五个阶段,此阶段正是成人思维发展的特征。
上述两种观点的提出者都表示自己是新皮亚杰主义者,但是他们在思维发展的模式上却和皮亚杰的学说有着不同的看法。
(二)信息加工理论与皮亚杰理论相结合是促使皮亚杰理论发展的第二个原因
信息加工论者对皮亚杰的理论,大体上有两种态度:一种是“非发展理论”,即认为儿童的认知能力的发展之所以与成人不同,只是由于知识和经验的贮存不够,如果够了,就与成人的认知能力没有本质的区别。另一种则是“发展论”,这种理论认为应当把皮亚杰理论与信息加工理论结合起来,研究儿童智力的发展。因为,儿童心理与成人心理有本质的不同:(1)儿童是不成熟的,如儿童的脑结构(神经细胞体积、突触联系、髓鞘化等);(2)儿童没有足够的信息贮存;(3)儿童的决策能力差,因为决策过程需要复杂的信息分析、综合的能力。鉴于儿童这几方面的特点,如果能用信息加工理论来建立一个不同年龄阶段儿童智力发展的程序模式,就可以对儿童的智力发展设计出比皮亚杰的抽象描述更为确切、更为科学的具体模式。虽然这方面的工作还不成熟,但这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持这种主张的人,常常将自己命名为“新皮亚杰理论”学派,以示对皮亚杰主义的修正和发展。